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白蚁防治工程(招标编号:MJ2023-001号)为代建项目,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公安局 ,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选定服务单位。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台大道西侧,北园路北侧;
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地下总建筑面积99019.29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18558.72平方米,上部建筑(二层及以上,含二层)建筑面积79965.28平方米,白蚂蚁防治按基准价计取约482699元。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482699元;
1.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白蚁防治工程,包括地上建筑及地下室、基础和二次装修等的白蚁防治,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房屋白蚂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施工,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时跟踪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白蚁防治处理;
1.4.工期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5.工程保治期: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房屋白蚁预防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15年;
1.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按国家白蚁防治行业有关规范标准检测。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需包含白蚁防治有关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备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未体现白蚁防治有关内容的(如营业执照上仅有二维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补充提供其在政府部门商事主体(如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示网站公示的主要信息(须提供公示的下载网页),公示信息须能体现经营范围(或威廉希尔亚洲公司)包含白蚁防治有关内容。根据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取消白蚁防治服务机构备案制度的通知》(榕房[2019]107号)中“今后白蚁防治企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时,执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害虫防治服务项目)即可。”本招标项目若投标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害虫防治服务项目),也满足资格要求。
2.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期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号楼3层)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8号建总大厦,邮编:350005
电 话:0591-83411697
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号楼3层,邮编:350028
电话:0519-87605650转8806,87504754,
联系人:张愿、智莉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联系电话:0591-83411697
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