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涵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飞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富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信拓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创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恒固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湖公馆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A0101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中沁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非国有投资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中沁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屏西路东侧,屏西旧改出让地块二;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331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987.16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37821848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为屏湖公馆,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群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78218481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履行纳税义务;(2)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圆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中沁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号华润万象城三期TB商务楼26层A20室,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6311706,传真:\
联系人:宫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605650转8827,87504754,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林工、陈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中沁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6311706
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