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恒盛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友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唐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湖乡兰田慢生活区(一期)项目配电房建设(施工)已由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湖乡兰田慢生活区(一期)项目会审纪要》(侯政办项〔2023〕2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配置一台容量为800KVA的干式变压器及相关高、低压柜;项目建设费用约13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在大湖乡兰田慢生活区(一期)配电房工程;招标内容包括新建一座配电房,及一台容量为800KVA的干式变压器及相关高、低压柜的安装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11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容量800KVA的干式变压器安装工程;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电压10kv,且容量小于1600kvA的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1628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及符合国家现行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许可证须同时包含承装、承修、承试)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所邀请的投标单位;(3)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采用记名方式并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4月2日前将《确认函》原件盖章递交至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第15层,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62330911,传真:/
联系人: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603304转8810、8823,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刘佳佳、智莉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第15层
联系电话:0591-22065925
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