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MJ201684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台屿路、长埕路、金洲北路等道路新增花坛绿化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绿化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绿化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仓山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预算价为人民币998336元,绿化面积约为5122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台屿路、长埕路、金洲北路等道路新增花坛绿化工程施工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9833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及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城市园林绿化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园林专业按建城【2009】157号文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2时 30分至5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六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绿化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福飞路144号,邮编: 350003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715686 ,传真: 0591-87715686
联系人: 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六层 ,邮编: 350002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605650-806 ,传真: 0591-87623982
联系人: 张工
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