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MJ201686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琅岐区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已由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榕开发改[2016]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琅岐红星村、昇光村、红光村、群星村、劳丰村、劳光村、院前村等;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981.13亩,包含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河道工程三部分内容。道路工程含横一路、横二路、横三路、横四路、纵一路、纵二路、滨江西路、渡亭路、红光路等9条市政道路,全长约10.28公里,规划红线宽度为15~30米,滨江西路、渡亭路、红光路为城市次干路,其余道路为城市支路。绿化工程包括滨江绿地、滨河绿地、中轴线绿地、道路及路侧绿地,绿化面积约为32.14万平方米。河道工程为开挖渡亭河河道,长约1.295公里,宽50米。建安造价约为人民币100341.7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国(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琅岐区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河道工程等施工监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4计划工期:计划施工期暂定1080个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主管部门竣工资料备案完成为止。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8监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208.8954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的金额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原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1.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1.6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收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8 日至2016年 8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层)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⑥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240000 \* CHINESENUM2 贰拾肆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1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各自本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马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马尾区政府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新道路;邮编:350017
电话:0591-83905233,传真:0591-83606968;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话:0591-87603304、87605650转8806、8810,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张工。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层 。
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