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MJ2020-013号
福建省鸿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建中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三期桩基检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创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南侧,海峡金融商务区F地块;
2.2投资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59284元(含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检测费、试坑开挖、桩头处理、加荷体吊装运输锚桩基焊接费、设备进出场费、转场费、运输费、取土费、检测作业水电费、废弃物清运费、安全措施费、因检测工作不连续而造成的窝工费和检测次数增加、税金、各项辅助费用、风险费用、保险、管理费、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桩基检测费用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共同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中相应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行情计取;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三期;内容包括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低应变法检测、声波透射法、高应变法检测等。工程实施当中具体检测数量、内容以监理单位、招标人及设计单位等确定为准。
2.4服务周期:检测时间为地基基础施工开工后至施工结束期间,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必要时需出具简报,且检测工作不影响地基基础正常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
3.3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核发有效的CMA计量认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至少具备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低应变法检测、高应变法检测岗位资格),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六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楼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图纸每份 /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7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楼3层)。
7.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授权人应持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ggzyfw.fj.gov.cn)、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创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A座19楼,邮编:350800;
电话:0591-83319864,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楼3层
邮编:350028;电话: 0591-87603304、87605650转8823
联系人:刘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银行帐号:3500 1877 6070 5000 0274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MJ2020-013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