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辉煌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大学平潭研究院科研楼装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厦门大学平潭研究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厦门大学平潭研究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二路台湾创业园25、26号楼内;
2.2.工程建设规模:一期项目建筑面积6377平方米,设计概算39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厦门大学平潭研究院科研楼装修改造项目一期建设25#-26#楼1F-2F、25#楼7F-8F,主要内容为接待大厅、展厅、多功能教室、业务用房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明确的施工界限和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1000~1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按设计概算396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7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2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2月7日前将《确认函》原件盖章递交至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大学平潭研究院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创园25-26#,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62535998,传真:0591-62535998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605650转8806,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张愿、陈文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厦门大学平潭研究院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创园25-26#
联系电话:0591-62535998
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