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J2022-028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金樾三江已由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1]A03016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新榕金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次招标项目为金樾三江桩基检测项目。招标人为福州市新榕金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与下洋路交叉口东侧;
2.2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1278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5698.58㎡,总地上建筑面积224310.47㎡,总地下建筑面积61388.11㎡。建设有25幢住宅,1所幼儿园,1所中学,并配套有3000平方米的商贸楼以及20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站。
2.2投资规模:桩基检测费招标控制价2316742元(含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检测费、试坑开挖、桩头处理、加荷体吊装运输锚桩基焊接费、设备进出场费、转场费、运输费、取土费、检测作业水电费、废弃物清运费、安全措施费、因检测工作不连续而造成的窝工费和检测次数增加、税金、各项辅助费用、风险费用、保险、管理费、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桩基检测费用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共同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中相应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行情计取)。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单桩竖向抗压静载检测、单桩竖向抗拔静载检测、低应变动测、高应变动测、声波透射法检测、喷射厚度检测、单轴搅拌桩取芯、三轴搅拌桩取芯、锚杆抗拔、平板载荷试验、高压旋喷桩锚抗拔、预应力锚索抗拔,具体检测内容按设计单位提供的《金樾三江桩基试验要求》,且应满足相关规范及本项目设计图纸要求。
2.4服务周期:按招标人要求进场检测通知后进场,具体工期根据桩基实际施工进度进行调整,必须保证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并在检测完成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
3.3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或省级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岗位证应具备本工程的所有检测项目)(注: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要求须符合《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人〔2020〕3号)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中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注:“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是指以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未因检测成果质量不达标受到福建省或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或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转帐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期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招标人指定的帐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号楼3层)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新榕金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台江区群众东路99号元一花园元禧楼六层 ,
邮编: 350014 ;电 话:0591-83305766
联 系 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号楼3层,
邮编: 350028 电话:0519-87603304转8827,
联系人:林工、陈工
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及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5001877607050000274
(注: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MJ2022-028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