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MJ201685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联十线古田境中村至宅里(临水宫景区)段公路工程 A2标段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4】18号文及宁发改审批【2013】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联十线古田境中村至宅里(临水宫景区)段公路工程 A2标段(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地点:福建省古田县大桥镇。
2.3 项目概况: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联十线古田境中村至宅里(临水宫景区)段公路工程 A2标段,路线全长1.8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米,双向四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中中桥1座53延米,隧道一座337.5米(双洞)。
2.4 招标内容和范围及要求:
2.4.1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联十线古田境中村至宅里(临水宫景区)段公路工程 A2标段施工,桩号为K13+600~K15+400(详见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2 A2标段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等施工。
2.4.3 本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工程质量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以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FG F80/1-2004),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 或者列入福建省2015年度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AA级、A级单位名单。
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建造师)且为本企业员工,并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
①路基工程: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②路面工程: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③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座预应力空心板梁结构的二级及以上普通公路或高速公路桥梁施工。
④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座长 330米以上(路线里程长)的二级及以上普通公路或高速公路隧道施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被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行政处罚时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6 2015年度福建省交通市场年度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本项目情况,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最新信用考核适用情况为准。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不含法定双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40-11:00 ,下午2:00-5:00(北京时间,下同),到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无记名购买招标文件。其中《标准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购买。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含电子图纸、固化清单)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购买纸质图纸,应在报名截止前预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1款规定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必须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原件供查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tggjy.com)网站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tggjy.com)“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0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下午4:30时之前从投标人企业所在地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传 真:0593- 38310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605650、87605950转823
传 真:0591-87623982
9.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名称: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60610010010000042390
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用途栏上注明:“MJ2016851-1号投标保证金”。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