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培训基地厨房设备采购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范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2招标规模:项目预算价人民币88.557万元 。
2.1.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福建闽侯县 。
2.3交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
1)应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投标人或代理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于2016年 6 月 20 日至 6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02-05)发售,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技术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光盘、施工图) 200 元/套;合计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7 月 15 日上午 9 时 00分;提交地点: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02-05)。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柒仟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马保村,邮编:350108;
电 话:0591-22821356;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02-05;
邮编: 350002 ; 传真: 0591-87605650-823 ;
联系人:小余 ; 电话:0591-87623982、13205915833。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福大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5001884000059777888
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