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MJ201685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榕开发改【2016】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代建单位为福州市马尾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州市马尾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魁岐村协洲,区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马尾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地下面积3846.69m2,地上面积11126.70m2,门卫建筑面积43.62 m2;地上12层,地下层1层,檐口高度49.6米;地下室层高6.0米;业务用房首层层高4.5米,12层层高5.6米,其余层层高3.5米;门卫一层,檐高4.5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包括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门卫和附属配套工程等,内容包括建筑、结构、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外幕墙、初装修工程(室内房间仅打底)、室外总平景观绿化、水电安装工程(强弱电、给排水、消防、通风、高低压设备、室外总平水电安装、电梯)、人防、门卫、围墙、案名墙等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5422511元;(以最终财政审核的控制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1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1项,且在该业绩上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4000平方米及以上,且檐口高度45米及以上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单栋公共建筑的施工项目;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2日至 2016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 分至 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层)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每份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7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马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单位):福州市马尾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马尾区君竹路1-1号,邮编:350015
电子邮件: \
电话:0591-83681065,传真:0591-83983361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件: \
电话:0591-87605650、87605950转8810、8823,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林工、刘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层
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298号